中国高等教育法第十七条

时间:2025-12-31 11:40:07来源:

《中国高等教育法》第十七条规定了高校的设立条件和基本要求。该条款强调,设立高等学校必须符合国家教育发展规划,并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。

- 高等学校设立需符合国家教育规划;

- 必须具备必要的办学条件;

- 设立需经有关部门审批;

- 保障教育质量和办学规范。

条款内容 说明
符合国家教育规划 高校设立应与国家整体教育发展相协调
具备办学条件 包括师资、场地、经费等
经审批设立 需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
保障教学质量 确保教育过程规范有序

该条款旨在规范高校设立流程,提升教育质量,推动高等教育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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