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3-08-05 04:44:24来源:
因果律是指所有自然事物之间最重要、最直接(可以间接)的关系。
表示任何一种现象或事物都必然有其原因,即“物有本末,事有终始”、“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”之意。
因果关系,亦称“因果律”。
因果律有其三法则,即:
一、果由因生:
无因不能生果,有果必有其因。
其具有时间序列性,原因必定在先,结果只能在后,二者的时间顺序不能颠倒。
二、事待理成:
作为客观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,它是客观存在的,并不以人意志为转移,在事物中有其普遍的理性。
如生必有死、聚必有散、合必有离,成必有坏,这是必然的理则。
三、有依空立:
任何产生存在的事物,必依否定实在性本性而产生,客观事物之间联系多样性决定了因果联系复杂性。
因果律的可怕之处就在于,它是一种无形的但是没办法抵挡的武器
所谓的因果律就是一种言出法随的特殊能力
确定性因果律是已经得出确切结果的可以作为根据的。
而统计因果律则是强调的是统计过程,而非固定的没有特别的根据,只是抽样统计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