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须有罪名是什么罪

时间:2026-07-02 14:13:05来源:

“莫须有”一词源自宋代,原意是“或许有”,后演变为指没有确凿证据而强加的罪名。在法律上,“莫须有罪名”并非正式罪名,而是形容一种无中生有的指控行为。

项目 内容
含义 无确凿证据的指控,属冤假错案
法律性质 非正式罪名,属不当指控
历史背景 源自南宋岳飞案,秦桧以“莫须有”强加罪名
影响 易造成司法不公,损害当事人权益

综上,“莫须有罪名”虽非法律术语,但其背后反映的是司法公正与证据的重要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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