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1年刘青山张子善是什么职务

时间:2026-01-09 10:20:09来源:

1951年,刘青山与张子善分别担任河北省天津地委书记和天津专区专员。两人在任职期间严重贪污腐败,侵吞国家财产,最终被依法判处死刑。

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事件性质
刘青山 天津地委书记 1951年 贪污腐败
张子善 天津专区专员 1951年 贪污腐败

此事件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反腐败的重要案例,彰显了党惩治腐败的决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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