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补交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是

时间:2026-07-04 10:55:07来源:

企业在2018年补交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时,需根据税务部门的核定金额进行账务处理。会计分录如下:

项目 借方/贷方 金额(元) 说明
应交税费—应交企业所得税 X 补交2017年度税款
银行存款 X 实际缴纳的税款

注:X为实际补缴金额,具体以税务通知为准。

企业应在收到税务通知后,及时确认应补税额,并按上述分录进行账务处理,确保账实相符。同时,注意留存相关凭证,以便后续审计或核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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